| 非為公 司或其 關係企 業之受 僱人。 | 非公司 或其關 係企業 之董 事、監察 人(但如 為公司 或其母 公司、公 司直接 及間接 持有表 決權之 股份超 過百分 之五十 之子公 司之獨 立董事 者,不在 此限) 。 | 非本人 及其配 偶、未成 年子女 或以他 人名義 持有公 司已發 行股份 總額百 分之一 以上或 持股前 十名之 自然人 股東。 | 非前三款 所列人員 之配偶、 二親等以 內親屬或 五親等以 內直系血 親親屬。 | 非直接 持有公 司已發 行股份 總額百 分之五 以上法 人股東 之董 事、監察 人或受 僱人,或 持股前 五名法 人股東 之董 事、監察 人或受 僱人。 | 非與公 司有財 務或業 務往來 之特定 公司或 機構之 董事(理 事)、監 察人(監 事)、經 理人或 持股百 分之五 以上股 東。 | 非為公 司或關 係企業 提供商 務、法 務、財 務、會計 等服務 或諮詢 之專業 人士、獨 資、合 夥、公司 或機構 之企業 主、合夥 人、董事 (理 事)、監 察人(監 事)、經 理人及 其配偶。 | 未與其 他董事 間具有 配偶或 二親等 以內之 親屬關 係。 | 未有公 司法第 30 條各 款情事 之一。 | 未有公 司法第 27 條規 定以政 府、法 人或其 代表人 當選。 | 兼任其 他公開 發行公 司獨立 董事家 數。 |